戳穿強度
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用符合標準規定的戳穿頭穿透紙板所消耗的能量,以焦耳(J)表示。
原理
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將試樣夾在戳穿強度儀上。用連在擺臂上的戳穿頭戳穿試樣,測定戳穿試樣時所消耗的能量。
試驗步驟
1、試驗應在GB/T10739規定的大氣條件下進行。
2、定期進行擺錘平衡、指針零點、指針摩擦阻力、擺軸摩擦阻力、防摩擦套環阻力的調節及校準、并做好記錄。
3、檢查儀器是否水平,擺錘固定裝置是否牢固,釋放裝置、保險裝置是否正常,有無其他安全隱患。
4、選擇合適的配重砝碼,使測定結果在相應刻度大值的20%-80%之間。將配重砝碼安裝在擺臂上,并將擺錘吊掛在起始位置,然后關上釋放保險裝置。
5、將防摩擦套環套在戳穿頭的后部,并將指針撥到大刻度,然后將待測試樣夾在上、下夾板之間。
6、打開釋放保險,釋放擺錘,擺即擺動,戳穿頭穿過試樣。當擺錘擺回來時,順勢用手接住擺臂或擺錘背部的把手,慢慢提起擺錘、使其吊掛在起始位置。
7、在刻度盤上配重砝碼對應的刻度范圍內,讀取測定結果,應準確至小分度值的一半。
8、重復5-7的各項步驟,直至全部試樣測定完畢。
結果和計算
1、將一張試樣的縱向正面、縱向反面、橫向正面、橫向反面各2個測定值進行算術平均,作為該試樣的戳穿強度。若防摩擦套環阻力和擺軸摩擦阻力之和大于或等于測試值的1%,則用測定值減去該阻力之和,作為該試樣的戳穿強度。
2、若要測定一張試樣的縱向戳穿強度,則應將其縱向正面、縱向反面的測定值進行算術平均;同樣,若要測定一張試樣的橫向戳穿強度,則應將其橫向正面、橫向反面的測定值進行算術平均。
3、報告結果時,如果終結果小于12J,則準確至0.1J;如果終結果大于12J,則準確至0.2J。必要時,應報告大值、小值、標準偏差和變異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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