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器網 會展報道】導讀:5月6日,圍繞“強化科技支撐力,共探廢氣治理新路徑”為主題的2020視環會同期在線會議順利完成直播。期間,華南理工大學環境與
能源學院院長、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技術與裝備國家工程實驗室負責人葉代啟以“‘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與治理前瞻”為題,進行了一場精彩直播演講。
5月6日,主題為“強化科技支撐力,共探廢氣治理新路徑”的2020視環會同期在線會議正式開播。
這是由環保在線、華南理工大學華南理工大學環境與能源學院院長、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技術與裝備國家工程實驗室負責人葉代啟、
航天凱天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何曦博士、海灣環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VOC主管劉國強、上海風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劉勇、上海蘭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技術總監)李文方、北京雪迪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染源事業部技術支持工程師凌洪潔共同搭建的一個VOCs治理技術交流窗口。
本文將帶你一起回顧葉代啟院長關于“‘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與治理前瞻”直播演講中的精彩內容。(以下根據葉代啟直播內容整理,未經本人審閱)
未來5年內,VOCs治理行至哪一步?
2020年,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收官之年。
隨著末端治理減排潛力逐漸收窄,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該怎么繼續打?“在‘十三五’后期及‘十四五’時期,大氣污染治理將從
PM2.5防治為主逐步轉變為PM2.5與臭氧協同控制。”葉院長開宗明義道。
要轉變發展方式,著力攻克VOCs治理難題。VOCs治理包括源頭減量、中間控制和末端治理。葉院長強調,要建立健全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體系,排放總量下降25%以上。協同控制氮氧化物排放,實施差異化、精細化、動態化治理,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才能挖掘更多減排潛力。
這樣的論斷,源于通過葉院長梳理2019年337個城市的大氣污染物濃度變化數據發現,監管藍天保衛戰已挺進攻堅克難節點,但臭氧仍呈現出抬頭趨勢。
VOCs治理可謂“起了個大早、趕了個晚集”。2010年,葉院長將之認定為VOCs污染防治工作起點。在此之后,VOCs頻頻亮相于大氣污染防治頂層設計:2012年強化全面開展重點區域NMVOCs控制;2013年,《大氣污染行動計劃》則明確推進VOCs污染治理。
《“十三五”規劃綱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9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點》《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均明確加快推進VOCs綜合治理,尤其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則進一步細化了治理重點目標。迄今,我國已基本形成由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及標準規范構成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體系。
多重困境下尋找破局新法
但事實上,VOCs治理面臨的難題還不僅于此。強度大、濃度高及污染物種類繁多,這是業界對于VOCs排放的普遍看法。尤其在非正常工況排放情況下,源于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多個領域VOCs還具備無規則、波動性大的特點。
VOCs污染物的來源主要有工業固定排放源、機動車尾氣排放源和日常生活排放源等3大方面。工業固定源作為主要排放源,約占總排放量的50—55%。而不同行業VOCs排放的環境、排放物質特征及治理技術都不盡相同。2016年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首次將VOCs納入監管范圍。從“十二五”時期開始,我國就將VOCs列入重點管控的污染物。
但相關法規2015年才推出,滯后于治理需求。從地方層面來看,缺乏地方性立法規范,導致部分地區在執法過程中往往不能得心應手。此外在環保稅的征收范圍,目前僅苯、甲苯、甲醛、酚類等部分VOCs被列入征稅范圍。由于空氣環境的特殊性,目前在大氣污染防治領域啟用的環境經濟政策數量較少,如排污權交易,綠色信貸目前較多的仍處于試點階段,而應用在VOCs防治領域的政策更加稀缺。
目前空氣質量標準對于管控VOCs特征物種少、管控力度小且對于光化學活性強的VOCs未納入管控范圍。部分行業排放標準尚未出臺,物種活性未納入標準體系,控制思路仍以“有組織排放限值”為主,“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以措施性要求為主,部分要求實際執法過程中難以判定。
也正基于此,葉院長建議就“十四五”時期VOCs治理而言,將著重圍繞健全管理體系、深化綜合治理、實施總量控制三大任務。因為,不管技術路徑、應用模式怎樣變,VOCs治理為達到各方面內外均衡的同步優化,除了宏觀政策強化外,治理思路方式也需及時聚焦行業變革,從而激發VOCs治理的新動能。
昵稱 驗證碼 請輸入正確驗證碼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