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網 行業要聞】近些年,儀器共享已經是科技發展、科研發展和儀器行業發展的一個重點。儀器開放共享目的在于減少社會資源的浪費,提高儀器的“出勤率”,和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發展,緩解他們在儀器購買上的資金壓力。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我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實施意見》,科學評價并積極推動浙江省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切實提高使用績效,浙江省科學技術廳制定了《浙江省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績效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中規定了考核頻率、考核對象、組織實施、考核等級等內容。
《辦法》表明,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績效評價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對象是浙江省擁有應當開放大型科研儀器設備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和省級創新載體依托單位等。
納入《辦法》評價范圍的大型科研儀器設備是指完全或主要利用財政資金或國有資本出資購置、建設,單臺(套)價值在30萬元及以上的通用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類型根據《科技平臺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分類與代碼》(GB/T 32847-2016)標準確定。其中,政府預算資金為主購置的大型科研儀器,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均應社會開放,同時鼓勵國有企業非財政資金購置的科研儀器加入,實現開放共享。另外,專用科研儀器設備、使用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展法定檢驗檢測或計量檢定不納入《辦法》評價范圍。
《辦法》顯示,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績效評價結果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次,成績按照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不同分類進行排名,每一類單位優秀比例不超過15%。評價結果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定期發布。
需要注意的是,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績效評價結果是科研儀器設備購置審核、資產管理、財政補助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也是管理單位科研儀器設備更新和承擔科技計劃項目的重要依據。政府會對開放共享和對外服務開展情況好、用戶評價高的單位給予獎補,并且對績效評價結果為優秀的單位,在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購置科研設施和儀器審核、申報各級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項目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對開放共享評價結果優秀的單位,優先推廣應用創新券。
儀器開放共享是大趨勢,強化、深化儀器開放共享,有利于國家經濟、科技、國防等領域的發展。對各個單位來說,參與到儀器開放共享中來,也將得到更多政府紅利,一舉多得。相信在《辦法》的推動下,會有更多的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加入到大型儀器共享的行列中來。
昵稱 驗證碼 請輸入正確驗證碼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