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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政策標準】計量是實現單位統一、保證量值準確可靠的活動,是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國防建設、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礎,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是構建一體化國家戰略體系和能力的重要支撐。日前,青海省政府印發
《關于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勾畫了全省計量事業發展藍圖,明確了計量發展方向和主要任務,對于領航全省計量事業發展、提升計量服務經濟社會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
《實施意見》明確了青海省計量發展規劃的發展目標,
到2025年,高原特色產業國家
標準物質、新
能源、鹽湖開發利用關鍵技術等研究方面有所突破,力爭研制國家標準物質4個;計量標準由現有743項增加到900項以上;力爭建成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1個,制訂青海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1個,培育誠信計量示范單位(店)200個;計量監督管理能力逐步提升,全省強制檢定項目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標覆蓋率達91%的目標。
到2035年,力爭制訂青海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5個、研制國家標準物質12個、引導培育誠信計量示范單位(店)1000家、建設滿足資源保護和高原產業等需求的國家計量測試中心2—3個的目標。
《實施意見》從強化計量基礎建設、提升技術支撐能力,強化計量技術應用、提升服務保障能力,強化計量監督管理、提升計量監管能力3個方面明確了完善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加快計量技術機構建設、加強計量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推動計量交流合作發展、搭建計量科技創新平臺等14項具體任務。
《實施意見》明確,根據強制檢定需要,建立
眼壓計、聲級計、純音聽力計、阻抗聽力計、糖量計、體溫計、原棉水分測定儀、電容法和電阻法谷物水分測定儀、谷物容重器、乳汁計、醫用活度計、鐵路計量罐(車)12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堅持節約資源、避免重復建設,科學規劃全省量值溯源體系,市州建立
機動車測速儀、體溫計、驗光儀器、醫用診斷X射線設備、心腦電測量儀器、水表、電能表、燃氣表、加氣機、出租汽車計價器等強制檢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
在數字化運用及高原計量檢測研究上,《實施意見》鼓勵支持全省有條件的計量技術機構建立智能計量檢測管理系統,推廣設備自動化、數字化運用,提升計量質量控制和智慧管理水平。
同時,開展鹽湖復選生產線全自動分析儀量值溯源方法研究,解決生產線分析測量設備測量數據與實驗室分析數據不一致問題,為產業發展提供計量測試服務。建立戶外光伏組件最大功率計量標準裝置測試系統、電池內阻測試儀標準裝置等10項適合青海清潔能源計量體系建設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解決光伏發電測量設備溯源問題,為清潔能源產業發展提供計量測試服務。
《實施意見》還強調,要推進醫療健康和民生領域計量服務體系建設,圍繞醫療器械、疫病防控、診斷試劑、可穿戴設備、體育健身、高原特色食品等關鍵指標開展計量檢定和測試服務。完善地質、地震、洪澇干旱等自然災害防御等計量測試保障體系,提高全省防災、減災、救災計量服務能力。加快能耗在線監測平臺和碳排放監測系統計量標準建設,實現溫室氣體監測儀器計量檢定校準能力全覆蓋。
《實施意見》的出臺,標志著青海省計量事業發展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對于開啟全省計量事業新征程、提升服務新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目標導向、任務導向、政策導向,必將推動全省計量事業高質量發展。
《實施意見》原文如下: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實施意見
青政〔2022〕32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計量是實現單位統一、保證量值準確可靠的活動,是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國防建設、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礎,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是構建一體化國家戰略體系和能力的重要支撐。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國發〔2021〕37號)(以下簡稱《規劃》),進一步夯實計量基礎,提升計量能力和水平,推動計量工作更好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工作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黨代會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全省重大需求為牽引,以突破高原計量技術為主攻方向,以提升全省計量能力為目標,以補齊計量檢測短板為著力點,堅持創新突破、改革引領,需求牽引、供給提升,政府統籌、市場驅動,協同融合、開放共享基本原則,充分調動社會各方資源和力量,加強計量統籌規劃,建立完善基本滿足全省現代先進測量需求的計量體系,為服務科學技術進步、推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促進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計量基礎支撐和保障。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全省量值溯源體系逐步健全,全省協同推進計量工作體制機制更加完善,高原特色發展領域計量科研能力逐步提升,服務效能和監管水平明顯提高,計量工作在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現代化新青海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凸顯。
計量科學技術研究參與度增強。高原特色產業國家標準物質、新能源、鹽湖開發利用關鍵技術等研究方面有所突破,力爭研制國家標準物質4個;培養造就一批具有國內影響力的高原特色計量科研專家隊伍,確保全省部分檢定校準測量能力處于國內中等水平。
計量服務保障能力基本滿足需求。計量在全省重大戰略中的基礎支撐和保障作用更加彰顯,計量測試服務能力基本覆蓋重點產業發展領域,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力度進一步加大,計量標準由現有743項增加到900項以上;在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力爭建成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1個,制訂青海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1個,培育誠信計量示范單位(店)200個,計量服務經濟社會各領域發展體系逐步完善。
計量監督管理能力逐步提升。全社會計量法治意識增強,計量活動和行為更加規范有序。監管體制逐步健全,監管模式逐步得到創新,社會各方計量溯源性意識明顯增強,開放共享的計量協同發展能力提升,支撐區域經濟發展的計量檢測服務體系逐步健全,全省強制檢定項目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由現有29項增加到41項,建標覆蓋率達91%。
到2035年,全省計量科技創新能力整體提升,鹽化工、清潔能源計量檢定能力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綜合實力達到國內中等水平。國內先進計量科技手段逐步推廣運用,努力建成基本滿足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現代化測量體系。力爭制訂青海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5個,研制國家標準物質12個,引導培育誠信計量示范單位(店)1000家,建設滿足資源保護和高原產業等需求的國家計量測試中心2—3個。
二、強化計量基礎建設,提升技術支撐能力
(三)完善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強化量值傳遞體系的基礎保障,根據強制檢定需要,建立眼壓計、聲級計、純音聽力計、阻抗聽力計、糖量計、體溫計、原棉水分測定儀、電容法和電阻法谷物水分測定儀、谷物容重器、乳汁計、醫用活度計、鐵路計量罐(車)12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堅持節約資源、避免重復建設,科學規劃全省量值溯源體系,市州建立機動車測速儀、體溫計、驗光儀器、醫用診斷X射線設備、心腦電測量儀器、水表、電能表、燃氣表、加氣機、出租汽車計價器等強制檢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縣區建立衡器、壓力表(計)、血壓表(計)、體溫計等強制檢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有條件的縣區根據區域發展需要建立加油機、水表、燃氣表等強制檢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充分發揮社會各方計量資源優勢,建立非強制檢定計量標準。引導企業加強計量體系建設,建立完善與其科研、生產、經營相適應的計量管理制度和內部保障體系,努力形成全省層次分明、鏈條清晰的計量溯源體系。
(四)加快計量技術機構建設。聚焦生態保護、產業發展和民生需求,以資源、能源、高原等領域為主攻方向,充分發揮全省各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各行業專業計量技術機構、社會第三方計量技術機構資源優勢,搭建產業計量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促進計量技術機構創新、協同、互補發展,建立滿足生態環境監測、高原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計量需求的測試中心、光伏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國家鹽湖產業計量測試中心。
(五)加強計量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依托計量課題研究、重點項目建設平臺,加大計量科研帶頭人培養力度。充分運用全省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打造全省計量科技創新團隊。開展計量專業技術人才提升行動,充分運用國家計量公共教育資源,借助國家計量網絡培訓平臺,落實階梯式計量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計劃,以省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為依托,加強全省計量專業技術人員培訓。鼓勵計量技術機構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創新崗位設置,探索建立首席計量師、首席工程師等聘任制度,為培養計量人才隊伍搭建平臺,為精準施“測”奠定人才基礎。
(六)推動計量交流合作發展。圍繞蘭西城市群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等重點任務,加強同中國計量大學、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西北國家計量測試中心等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建立計量共商協作、科技創新合作、技術交流機制。充分發揮對口支援省份發展優勢,主動爭取對口省市計量技術指導幫扶、項目援建等支持力度,推動全省計量協調發展。
(七)開展數字化運用及高原計量檢測研究。開展計量數據共享技術研究,推動計量產業鏈條數據的融合共享。鼓勵支持全省有條件的計量技術機構建立智能計量檢測管理系統,推廣設備自動化、數字化運用,提升計量質量控制和智慧管理水平。針對青海高原復雜環境計量需求,開展高原計量檢測技術研究,著力解決精準測量難題。
(八)搭建計量科技創新平臺。充分發揮各行業、高新技術企業等計量優勢資源力量,鼓勵支持全省各行業計量科技人員開展計量科技創新,構建質量技術基礎、知識產權等融合發展的計量科技服務體系。
三、強化計量技術應用,提升服務保障能力
(九)服務鹽湖產業發展。加大鹽湖資源利用標準物質研發、標準裝置技術開發等方面研究力度,重點在氯化物型鹵水標準物質研制等方面取得突破。開展鹽湖復選生產線全自動分析儀量值溯源方法研究,解決生產線分析測量設備測量數據與實驗室分析數據不一致問題,為產業發展提供計量測試服務。
(十)服務光伏產業發展。建立戶外光伏組件最大功率計量標準裝置測試系統、電池內阻測試儀標準裝置等10項適合青海清潔能源計量體系建設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解決光伏發電測量設備溯源問題,為清潔能源產業發展提供計量測試服務。
(十一)服務碳達峰碳中和。加快能耗在線監測平臺和碳排放監測系統計量標準建設,實現溫室氣體監測儀器計量檢定校準能力全覆蓋。加大能源資源、環境和碳計量數據分析挖掘和利用,引導企業在生產活動中通過科學、合理、高效的能源消費結構調整,降低碳排放量。開展重點耗能設備能效測試、節能效果評價、企業減碳評估測試等碳計量服務,將服務鏈從傳統耗能產業延伸到大數據中心、公共服務等領域。強化能源資源計量管理,持續開展能源計量審查,實現重點用能單位全部配備和使用能源計量器具。推動企業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體系。
(十二)服務民生健康與公共安全。推進醫療健康和民生領域計量服務體系建設,圍繞醫療器械、疫病防控、診斷試劑、可穿戴設備、體育健身、高原特色食品等關鍵指標開展計量檢定和測試服務。完善地質、地震、洪澇干旱等自然災害防御等計量測試保障體系,提高全省防災、減災、救災計量服務能力。加強公共安全領域計量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引導全省加快交通安全、社會穩定和安全生產等領域計量測試技術和智慧計量技術應用。
四、強化計量監督管理,提升計量監管能力
(十三)完善計量技術制度體系。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嚴格執行國家計量校準、產業計量、計量數據等方面的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發揮全省計量資源優勢,動員全社會力量,加快制訂地方計量技術規范,開展地方計量技術規范修訂、實施和效果評估。
(十四)探索創新計量監管模式。建立完善日常監管與重點監管、專項治理與綜合治理相結合的監管制度,積極探索推廣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非現場計量監管模式,逐步建立全省智慧計量監管平臺,在全省推廣運用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業務管理系統,充分發揮民生計量信息化監管作用。
(十五)做好民生計量器具監督管理。實施計量惠民工程,加強對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等涉及民生重點領域計量器具監督管理,持續開展集貿市場、加油站、眼鏡制配場所、涉農物資、農畜產品收購等計量器具的專項監督檢查,切實保障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計量器具準確可靠。
(十六)推動誠信計量示范創建。加快構建以經營者自我承諾為主、政府部門推動為輔、社會各界監督三位一體的誠信計量體系。在商貿、服務業等領域組織開展誠信計量行動,廣泛開展誠信計量示范活動,建立完善誠信計量信息公開機制。
五、保障措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計量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在計量工作的全過程。各地各部門要把計量工作作為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技術支撐,把計量事業發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實施有效銜接,突出計量戰略資源地位,按照本實施意見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實際,抓緊制定落實方案,加強統籌協調和工作推進,確保任務完成。
(十八)強化政策支持。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計量工作實際,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立、標準物質研制、公益性技術機構工作予以必要的保障。加大對計量科研項目和計量科技創新支撐平臺的支持,對批準籌建的國家級、省級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和聯盟,統籌現有資金渠道和相關政策予以重點支持。落實激勵企業增加計量投入的普惠性政策,對企業新購置的計量器具,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十九)狠抓工作落實。全省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行業、企業要建立工作責任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貫徹落實。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實施情況的跟蹤監測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中期評估、總結評估,提煉推廣典型經驗做法,針對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調研,提出解決對策,抓好工作落實。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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