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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時事聚焦】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著力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莊嚴承諾。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10月24日,國務院印發《2030前碳達峰行動方案》,通過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建立起了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扭轉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長的態勢,綠色日益成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鮮明底色。
隨著國家應對氣候變
化工作的持續推進,涉碳訴訟案件數量逐漸呈現增多趨勢,各級人民法院審理涉碳案件,急需及時、有力的審判指導。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
《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 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緊扣國家“雙碳”目標,遵循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的原則要求,立足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有力司法服務。
《意見》全文分為六個部分24條。第一部分是司法服務“雙碳”工作的原則要求,第二至五部分重點對人民法院審理的涉碳案件提出具體的指導意見。第六部分是持續深化環境司法改革創新。
《意見》針對涉碳訴訟起步較晚但案件類型多樣化、司法經驗積累有限但涉碳利益多元化、涉碳案件法律關系復雜但法律制度和專門司法規則供給不足的現實,以目標明確、分工合理、措施有力、銜接有序為目標,著力解決“雙碳”司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為實現“雙碳”目標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司法規則。
例如,在審理新業態新模式生產服務消費案件方面,要強化對新類型環境權益交易模式、資源要素市場創新的規則指引;審理溫室氣體排放民事侵權案件、大氣污染防治行政、刑事案件,要堅持生態修復優先,處理好固碳和增匯的關系,積極引導和規范侵權人購買碳匯產品折抵賠償碳匯損失、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修復完成期間服務功能喪失導致的損失;審理適應氣候變化行政補償案件,要支持行政機關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推動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審理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案件,要強化企業環境責任意識,依法披露環境信息,有效遏制資本市場“洗綠”“漂綠”不法行為。
除此之外,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依法處理好發展和減排的關系,《意見》提出,審理產能置換合同案件,要充分發揮合同在市場配置資源中的重要作用,同時按照產業政策和碳排放強度、碳排放總量雙控要求,創新惠企紓困舉措,有序淘汰落后產能。審理涉高耗能、高碳排放企業生態環境侵權案件,要適應用能權,鋼鐵、水泥產能等新類型生態資源權益對司法保護提出的新要求,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在經濟發展中促進綠色轉型、在綠色轉型中實現更大發展。
碳排放數據是開展交易的基礎,數據質量是碳市場的生命線。近年來,隨著全國碳市場和試點地區碳市場履約交易的推進,涉碳交易糾紛案件呈現類型新、數量逐年增多的特點,《意見》還明確審理碳排放權交易案件、審理碳排放配額等擔保案件、審理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案件等方面的指導意見,以助力提振市場信心,為全國碳市場有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意見》始終堅持貫徹落實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要求準確把握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的立法精神,正確適用民法典綠色原則和綠色條款,嚴格貫徹落實以環境保護法為基礎,以生態保護、污染防治、資源利用以及
能源開發等法律為主干,以行政法規規章為補充的法律體系規則,讓法治成為剛性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
《意見》的發布,是最高人民法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第一部涉“雙碳”規范性文件,對于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審理涉碳這一新領域的各類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對于助力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義。
接下來,人民法院還將持續深入圍繞黨中央提出的目標方向,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
(資料參考來源: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報、工人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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