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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時事聚焦】清潔生產審核是推動清潔生產最主要的方式和重要抓手。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是兩部委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支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舉措。通過模式和路徑創新,優化傳統審核模式的審核流程、技術方法、評價規則等,有效提升清潔生產審核效能,減輕企業負擔,發揮制度效力,增強全社會推行清潔生產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推薦第二批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強化清潔生產在重點行業、重點區域減污降碳和產業升級改造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中的試點目標以
能源、鋼鐵、焦化、建材、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印染、造紙、化學原料藥、電鍍、農副食品加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選取園區、產業集群和重點區域、流域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探索若干具有引領示范作用的審核新模式,擴展補充第一批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覆蓋范圍,產出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經驗、管理規范和典型案例成果,并在全國范圍進行推廣,快速有效提升清潔生產覆蓋范圍和水平,形成對傳統行業清潔化改造、綠色化改造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有效支撐。
《通知》明確,清潔生產審核創新以試點項目的形式開展,時間為1年,分為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整體審核創新、工業園區(產業集群)清潔生產整體審核創新、企業簡易清潔生產審核創新以及重點區域和流域清潔生產協同審核創新4類。
其中,創新重點區域和流域在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協同審核的組織方式,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長三角地區、珠三角地區、成渝地區等區域,重點實施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企業的清潔生產協同審核,重點推進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在長江、黃河等流域重點實施印染、造紙、化學原料藥、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企業的清潔生產協同審核,重點推進氨氮和磷減排。
據悉,各申報單位應于2023年4月7日前將實施方案、省級生態環境和發展改革部門推薦函合訂膠裝成冊,一式兩份寄送至生態環境部(逾期不予受理),同時將實施方案材料電子件,打包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通知》原文如下。
關于推薦第二批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廳(局)、發展改革委: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十四五”全國清潔生產推行方案》,強化清潔生產在重點行業、重點區域減污降碳和產業升級改造中的重要作用,結合地方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創新需求,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計劃開展第二批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目標
以能源、鋼鐵、焦化、建材、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印染、造紙、化學原料藥、電鍍、農副食品加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選取園區、產業集群和重點區域、流域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探索若干具有引領示范作用的審核新模式,擴展補充第一批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覆蓋范圍,產出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經驗、管理規范和典型案例成果,并在全國范圍進行推廣,快速有效提升清潔生產覆蓋范圍和水平,形成對傳統行業清潔化改造、綠色化改造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有效支撐。
二、試點內容
清潔生產審核創新以試點項目的形式開展,時間為1年,分為以下4類:
(一)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整體審核創新。以區域內的重點行業企業為試點對象,開展行業生產工藝全過程診斷,避免單個企業審核過程簡單復制和人力、財力的重復投入,梳理行業關鍵共性問題,形成并實施具有行業特色的清潔生產方案,充分發揮行業清潔生產審核效能,提升清潔生產水平。
(二)工業園區(產業集群)清潔生產整體審核創新。以園區企業集群為試點對象,充分考慮企業間資源要素配置、物質代謝和能源梯級利用情況,開展集中式清潔生產審核,推動區域內優勢互補、資源能源高效循環利用,提升園區層面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水平和園區發展效率效益。
(三)企業簡易清潔生產審核創新。在非重點行業領域,根據企業的生產工藝情況、技術裝備水平、能源資源消耗狀況和環境影響程度的不同,探索實施差別化、集中連片快速清潔生產審核。
(四)重點區域和流域清潔生產協同審核創新。創新重點區域和流域在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協同審核的組織方式,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長三角地區、珠三角地區、成渝地區等區域,重點實施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企業的清潔生產協同審核,重點推進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在長江、黃河等流域重點實施印染、造紙、化學原料藥、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企業的清潔生產協同審核,重點推進氨氮和磷減排。
三、申報與實施主體
第(一)(二)(三)類試點申報與實施主體為園區管理機構、縣級及以上政府或地市級及以上政府組成部門等,且為同一主體。第(四)類試點申報與實施主體為省級政府組成部門。
四、試點要求
(一)本次試點優先支持第一批試點項目未覆蓋的重點行業和園區類型,請各省認真對照《關于同意實施第一批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的通知》(環辦科財函〔2022〕476號)推薦試點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個。
(二)試點對象3年內未被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或因環境問題被省級以上媒體曝光。
(三)試點對象、申報與實施主體具有良好的清潔生產工作基礎和明確的資金支持。
(四)鼓勵省級部門開展省內重點區域和流域清潔生產協同審核創新試點。
五、政策支持
(一)各地生態環境、發展改革部門,按照清潔生產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名單”中的項目予以獎勵和支持。
(二)對于生態環境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認定的“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名單”中的試點對象所屬范圍內單個企業,視同開展一次清潔生產審核。
(三)試點項目符合有關資金管理要求的,可申請各級生態環境資金、污染治理與節能減碳專項資金,或納入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進行融資。
六、材料報送
請各省級生態環境和發展改革部門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請各申報單位認真編制試點實施方案,并于2023年4月7日前將實施方案、省級生態環境和發展改革部門推薦函合訂膠裝成冊,一式兩份寄送至生態環境部(逾期不予受理),同時將實施方案材料電子件,打包發送至聯系人郵箱,材料電子件總大小不超過50M,郵件題目格式要求為“2023+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名稱”。
七、聯系方式
(一)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劉元生、陳勝
電話:(010)65645390、65645385
郵箱:liu.yuansheng@mee.gov.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二)國家發展改革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牛菁菁、蔣靖浩
電話:(010)68505630、68505595
附件:《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3年3月3日
(此件社會公開)
附件
«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一、試點對象基本概況
(一)試點對象范圍與區位
(二)試點對象產業概況
二、試點基礎
(一)環境現狀與主要問題
(二)清潔生產工作基礎
三、試點工作目標
四、試點工作內容
(一)試點內容
(二)試點方法及技術路線
五、試點工作特色及主要創新點
六、試點項目實施計劃
七、試點預期產出成果及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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