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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時事聚焦】科技創新要取得突破,不僅需要基礎設施等“硬件”支撐,更需要制度等“軟件”保障。黨的二十大對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作出戰略部署,要求“形成支持全面創新的基礎制度”。上海的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工作始終走在全國前列,但改革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需要及時把握新形勢、新要求,及時發現新情況、新問題,以更大力度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近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本市進一步放權松綁 激發科技創新活力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以關鍵點的突破引領科技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若干意見》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19日。
《若干意見》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高校院所、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和科技人才等廣大創新主體感受比較深、“繩子”綁得比較緊的重點環節,提升政策供給和創新服務能級,進一步轉職能、補短板,著力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提出五個方面18項改革舉措。
為了
激發企業科技創新的活力和動力,《若干意見》提出,要培育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加快培育一批“四科”特征明顯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升科技企業孵化器“投孵聯動”服務能力。發揮外資企業
輻射帶動作用,鼓勵外資企業設立研發中心和開放式創新平臺,支持其承擔財政科研項目。提升科技領軍企業能級,支持科技領軍企業承擔重大科技任務,建設全產業鏈創新平臺。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專門支持重大科技任務的金融產品,引導社會資本共同支持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
上海將爭取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與上海市政府投資基金共同設立子基金,引導市場化風險投資機構共同參與,重點支持處于轉化應用科技成果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并且還將實施科技領軍企業培育工程。聚焦上海重點產業領域,培育一批科技領軍企業。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牽頭或參與國家和上海重大科技任務,支持科技領軍企業建設全國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平臺基地。
為了促進新型研發機構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指出,明晰發展定位,完善新型研發機構的設立和備案機制。健全經費支持機制,對承擔戰略任務的新型研發機構,實行以任務為導向的財政經費預算管理機制;對社會力量興辦的新型研發機構,實施年度績效評價和擇優補助。創新體制機制,在人員社保繳納、職稱評聘、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探索實行新機制。
同時,針對科研人員激勵力度的舉措,《若干意見》明確,上海要提高財政科研項目經費中的間接費用比例,按照不超過項目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
其中,對軟件開發、軟科學研究、基礎研究類項目,間接費用比例最高可達60%;其他項目間接費用比例最高可達40%。項目承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于績效支出,并向創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傾斜。擴大勞務費開支范圍,項目聘用人員由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補助、住房公積金等,允許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
接下來,以項目為中心,科研經費還將管理進一步簡化、放權,施行的是以信任為基礎,績效為導向,誠信為底線的契約化管理,這將大大提高創新主體的獲得感。
下一步,上海市科委將會同相關部門構建“1+X+N”的政策框架體系,即一個《若干意見》、若干個配套政策、一批改革試點,進一步推進政策落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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