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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政策標準】2023年3月,浙江省印發《浙江省“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程實施方案(2023—2027年)》,其中設定了“高能級科創平臺體系加快完善”“重大引領性硬核成果加快涌現”“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加快形成”3個分目標。
日前,浙江省委科技強省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建立全省重大科技成果發布制度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以建立重大科技成果發布制度為突破口,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健全成果導向的科研組織和要素配置機制,發揮戰略科技力量和重大科創平臺引領作用,激發科技領軍企業和高層次人才創新活力,落實行業部門抓好行業科技創新主體責任,加快產出重大標志性成果,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水平,支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工作方案》明確主要目標,提出每年取得具有重大應用價值或產生巨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100項左右,其中原創性、引領性的重大標志性成果20項左右,建立完善省市縣聯動、各主體協同的重大科技成果發現、遴選、管理機制。
為建立成果征集機制,《工作方案》提出,要建立涵蓋省科技廳相關處室、各設區市科技局,以及省內各高校院所、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省新型研發機構、引進共建創新載體、納入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單位的行業部門和行業協會、科技小巨人和科技領軍企業等主體的成果征集體系。
同時《工作方案》中也明確指出,基礎研究成果要求在頂級學術期刊發表論文;技術攻關成果要求在突破“卡脖子”技術、保障核心產業鏈安全、實現進口替代等方面有突破性進展并實現產業化;重大應用成果指在國之重器、國家重大工程和設施等得到成功應用的技術或產品。
為建立成果發布機制,《工作方案》提到,要將成果斌及形成成果月報、定期進行季度發布、評選年度榜單,并建立“浙里好成果” 發布平臺,常態化展示和發布重大科技成果。
接下來,浙江省科技廳也將持續完善全省重大科技成果發布各項制度,強化“浙里好成果”品牌建設,統籌技術、人才、資本、數據等要素資源實行平臺化運作。各地和有關部門、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本地區、本領域、本單位的重大科技成果發現、遴選、管理、轉化等工作機制,成為全省重大科技成果發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并且為了強化激勵支持,對納入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庫的成果,符合條件的在創新資源一體化配置上予以重點支持,并納入省重大科技專項。對績效突出、有望通過持續支持形成重大突破的成果,條件成熟的優先推薦提名省、國家科學技術獎。
《工作方案》原文如下。
關于建立全省重大科技成果發布制度的工作方案
為強力推進“創新深化”,深入實施“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程,充分發揮黨和政府作為重大科技創新領導者、組織者的作用,突出成果導向,堅持有組織科研,決定建立全省重大科技成果發布制度,打造“浙里好成果”品牌,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全省深入實施“八八戰略”強力推進創新深化改革攻堅開放提升大會精神,堅持把出重大科技成果作為全省科技創新工作的“生命線”,以建立重大科技成果發布制度為突破口,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健全成果導向的科研組織和要素配置機制,發揮戰略科技力量和重大科創平臺引領作用,激發科技領軍企業和高層次人才創新活力,落實行業部門抓好行業科技創新主體責任,加快產出重大標志性成果,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水平,支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二)主要目標
聚焦國家和省重大戰略需求,依托重大科創平臺,在科技計劃項目支持下,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打破壟斷封鎖或填補空白,每年取得具有重大應用價值或產生巨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100項左右,其中原創性、引領性的重大標志性成果20項左右,建立完善省市縣聯動、各主體協同的重大科技成果發現、遴選、管理機制。
二、工作機制
(一)建立成果征集機制
1.構建成果征集體系。建立涵蓋省科技廳相關處室、各設區市科技局,以及省內各高校院所、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省新型研發機構、引進共建創新載體、納入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單位的行業部門和行業協會、科技小巨人和科技領軍企業等主體的成果征集體系。各主體要常態化掌握本地區、本單位、本領域的重大科技成果,并于每月10日前擇優報送省科技廳。報送成果的知識產權權屬、成果完成單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應清晰明確且無爭議。
其中,基礎研究成果要求在頂級學術期刊發表論文;技術攻關成果要求在突破“卡脖子”技術、保障核心產業鏈安全、實現進口替代等方面有突破性進展并實現產業化;重大應用成果指在國之重器、國家重大工程和設施等得到成功應用的技術或產品。
2.開展成果遴選評價。重點圍繞“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程的戰略領域布局,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評價專家組和工作機制,開展成果發現推薦和遴選評價,擇優納入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庫并進行發布。健全專家組成員的信譽管理機制,確保成果發現推薦和遴選評價全過程的專業性、公正性和權威性。
(二)建立成果發布機制
1.浙里好成果·成果月報。每月從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庫中,遴選5項左右取得最新進展和重大突破的成果,經現場調研、評估確認后,編輯形成《重大科技成果月報》,報送省委、省政府,并抄送省委科技強省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設區市黨委、政府,省實驗室、重點高校院所等有關單位。
2.浙里好成果·季度發布。每季度組織舉辦“浙里好成果”發布活動,從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庫中遴選若干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向全社會進行發布。季度發布活動可與地方政府、園區平臺、高校院所等聯合舉辦,與成果轉化、項目路演、科技招商等協同開展。
3.浙里好成果·年度榜單。每年從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庫中,評選產生20項左右原創性、引領性的重大標志性成果,形成年度榜單進行公開發布。組織新聞媒體開展宣傳推介,進一步營造良好氛圍。
4.浙里好成果·常態發布。依托中國浙江網上技術市場、浙江創新館等,建立“浙里好成果” 發布平臺,常態化展示和發布重大科技成果。強化與地方政府、園區平臺、高校院所等聯動,不定期舉辦主題領域的發布和路演活動。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統籌協調。省科技廳完善全省重大科技成果發布各項制度,強化“浙里好成果”品牌建設,統籌技術、人才、資本、數據等要素資源實行平臺化運作。各地和有關部門、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本地區、本領域、本單位的重大科技成果發現、遴選、管理、轉化等工作機制,成為全省重大科技成果發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省科技評估和成果轉化中心負責具體組織協調,提供全流程系統服務。省級有關發布工作經費在大市場建設經費中列支。
(二)強化激勵支持。對納入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庫的成果,符合條件的在創新資源一體化配置上予以重點支持,并納入省重大科技專項。對績效突出、有望通過持續支持形成重大突破的成果,條件成熟的優先推薦提名省、國家科學技術獎。充分發揮科技成果評價的“指揮棒”作用,系統集成同行評價、市場評價和第三方評價等方式,強化對入庫成果的跟蹤評價與階段性評估,評價結果作為后續獎補和培育支持的重要依據。
(三)強化成果應用。強化“浙里好成果”與中國浙江網上技術市場、浙江創新館等平臺的協同聯動,系統構建科技成果展示發布、合作交流、路演對接、交易轉化等一體化平臺,扎實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引進培育一批技術經紀、金融投資、財會法律、產業科普等高水平服務機構,探索形成市場化的分工協作體系,持續優化科技成果轉化生態。
(四)強化通報晾曬。定期以省委科技強省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通報重大科技成果征集和發布情況,納入省委綜合考核、省政府督查激勵等考核評優,與各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科研單位的財政資金、平臺建設、項目支持、科技獎勵等協同聯動,充分激發各主體的榮譽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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