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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時事聚焦】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四個面向”總要求,持續推進“揭榜掛帥”、青年科學家項目等科技管理改革舉措,著力提升科研投入績效,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項目申報指南充分體實現了政府資金的宏觀政策導向,并根據技術領域發展方向和市場需求,明確創新基金項目年度支持重點,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新、創業活動,促進技術成果向市場轉移。
日前,科技部再發布《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數學和應用研究”等重點專項2023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持續推進“揭榜掛帥”、青年科學家項目等科技管理改革舉措,著力提升科研投入績效,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本次發布的2023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中包括“基礎科研條件與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研發”“國家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大科學裝置前沿研究”“典型脆弱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主動健康和人口老齡化科技應對”“社會治理與智慧社會科技支撐”“城鎮可持續發展關鍵技術與裝備”“重大自然災害防控與公共安全”以及“數學和應用研究”9個重點專項。
據悉,申報“基礎科研條件與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研發”“國家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大科學裝置前沿研究”“典型脆弱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主動健康和人口老齡化科技應對”“社會治理與智慧社會科技支撐”“城鎮可持續發展關鍵技術與裝備”“重大自然災害防控與公共安全”重點專項的項目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
申報“數學和應用研究”重點專項的項目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內地單位,或由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委員會協商確定的港澳科研單位。
項目管理改革舉措中包括部省聯動和技術就緒度(TRL)管理。技術就緒度(TRL)管理針對技術體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標明確的相關任務方向,“十四五”重點研發計劃探索實行技術就緒度管理。申報指南中將明確技術就緒度要求,并在后續的評審立項、考核評估中納入技術就緒度指標,科學設定里程碑考核節點,嚴格把控項目實施進展和風險,確保成果高質量產出。
據悉,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3年7月17日8:00至8月16日16:00。
《通知》原文如下。
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數學和應用研究”等重點專項2023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四個面向”總要求,持續推進“揭榜掛帥”、青年科學家項目等科技管理改革舉措,著力提升科研投入績效,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根據《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和組織管理相關要求,現將“數學和應用研究”等重點專項2023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請根據指南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工作流程
1. 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標。項目設1名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
2. 整合優勢創新團隊,并積極吸納女性科研人員參與項目研發,聚焦指南任務,強化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范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鼓勵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領銜擔綱承擔任務。
3.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過程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填寫申報書。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指南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簡稱“國科管系統”)填寫并提交項目申報書。從指南發布日到申報書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申報書應包括相關協議和承諾。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確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課題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課題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及所有參與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等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夸大不實,嚴禁弄虛作假。
——專業機構受理申報書并組織答辯評審。專業機構在受理項目申報后,組織形式審查,并組織答辯評審,申報項目的負責人進行報告答辯。根據專家評議情況擇優立項。
二、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2. 港澳科研單位牽頭申報的“數學和應用研究”重點專項項目,分別由香港創新科技署、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按要求組織推薦。
各推薦單位應根據指南的具體要求,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范圍內推薦,并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
三、申報資格要求
1. 申報“基礎科研條件與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研發”“國家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大科學裝置前沿研究”“典型脆弱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主動健康和人口老齡化科技應對”“社會治理與智慧社會科技支撐”“城鎮可持續發展關鍵技術與裝備”“重大自然災害防控與公共安全”重點專項的項目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以下簡稱內地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2. 申報“數學和應用研究”重點專項的項目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內地單位,或由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委員會協商確定的港澳科研單位(名單見附件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參與單位以及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3.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港澳申報人員應愛國愛港、愛國愛澳。
4. 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及港澳特別行政區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5. 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原則上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6. 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為項目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7. 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8. 項目申報查重要求詳見附件2。各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書前,可利用國科管系統查詢相關科研人員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等在研項目情況,避免重復申報。
9. 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申報指南,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項目管理改革舉措
1. 關于部省聯動。部分專項任務將結合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和區域產業發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聯動方式實施,由部門和地方共同凝練需求、聯合投入、協同管理,地方出臺專門政策承接項目成果,在項目組織實施中一體化推動重大科技成果產出和落地轉化。
2. 關于技術就緒度(TRL)管理。針對技術體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標明確的相關任務方向,“十四五”重點研發計劃探索實行技術就緒度管理。申報指南中將明確技術就緒度要求,并在后續的評審立項、考核評估中納入技術就緒度指標,科學設定里程碑考核節點,嚴格把控項目實施進展和風險,確保成果高質量產出。
五、具體申報方式
1. 網上填報。請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科管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專業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
電子掃描件上傳。確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提供的,請上傳依托單位出具的說明材料掃描件,專業機構可根據情況通知補交。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3年7月17日8:00至8月16日16:00。
2. 組織推薦。請推薦單位于2023年8月21日16:00前通過國科管系統逐項確認推薦項目,并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3. 技術咨詢電話及郵箱:
010-58882999(中繼線),program@istic.ac.cn
4. 業務咨詢電話:
(1)“數學和應用研究”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60
(2)“基礎科研條件與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研發”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58884882
(3)“國家質量基礎設施體系”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58884898
(4)“大科學裝置前沿研究”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776
(5)“典型脆弱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58884862
(6)“主動健康和人口老齡化科技應對”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88387293,010-88387169
(7)“社會治理與智慧社會科技支撐”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58884826
(8)“城鎮可持續發展關鍵技術與裝備”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58884832
(9)“重大自然災害防控與公共安全”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58884828
附件:
1. 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委員會協商確定的港澳科研單位名單
2. 項目申報查重要求
3.“數學和應用研究”重點專項2023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4.“基礎科研條件與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研發”重點專項2023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5.“國家質量基礎設施體系”重點專項2023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6.“大科學裝置前沿研究”重點專項2023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7.“典型脆弱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重點專項2023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8.“主動健康和人口老齡化科技應對”重點專項2023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9.“社會治理與智慧社會科技支撐”重點專項2023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10.“城鎮可持續發展關鍵技術與裝備”重點專項2023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11.“重大自然災害防控與公共安全”重點專項2023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科技部
2023年6月26日
根據通知要求,請申報單位登錄系統,在“公開公示-申報指南”菜單欄中查看申報指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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