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提出,按照國家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總體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統籌考慮各地區碳排放總量及增長趨勢、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因素,首批在15個省(自治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共計35個名額。
為落實國務院《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有關部署,按照《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工作安排,12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首批碳達峰試點名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張家口市等25個城市、長治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10個園區為首批碳達峰試點城市和園區。
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有關地區發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扎實推進,組織指導有關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各試點城市和園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把碳達峰試點建設作為促進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關鍵抓手,統籌謀劃重點任務、研究推出改革舉措、扎實推進重大項目。
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有關地區發展改革委對本地區試點城市和園區實施方案進行審核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組織有關方面對各試點實施方案進行審核,并反饋有關修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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