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經信局,各管委會經信部門:
為加快推進高端裝備制造業創新發展,根據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 全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意見》(甬政辦發〔2024〕26號)、市經信局等12部門《關于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全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意見實施細則》(甬經信綜〔2024〕108號)要求,組織開展2024年度寧波市首臺(套)裝備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在寧波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未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二)產品類型。申報產品應符合《寧波市高端裝備產業集群發展規劃(2021-2025年)》有關領域或浙江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統計分類目錄(2021年),屬于成套裝備、整機裝備、關鍵核心零部件,只能申報其中一類。
(三)申報類別。申報類別分別為國際首臺(套)、國內首臺(套)和省內首臺(套)三類,同一產品只能申報其中一類。已獲首臺(套)稱號的系列產品或申報的產品在國內、省內及我市已有類似產品的,不得再次申報。
(四)技術要求。申報產品應取得重大技術突破,依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水平應達到國內領先及以上,其中申報國內首臺(套)應達到國際先進及以上水平,申報國際首臺(套)應達到國際領先水平。申報裝備應提供國家一級查新資質機構出具的產品查新報告。申請認定首臺(套)產品應通過市級及以上部門的鑒定驗收,或通過省級及以上行業協會(學會)組織的鑒定驗收并獲寧波市及以上科技成果登記機構出具的相應科技成果登記證書。科技查新報告和鑒定驗收證書的有效期限為上一年度1月1日至本年度申報截止日。
(五)檢測認證。申報產品應通過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或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計量認證合格的第三方實驗室或檢驗機構的檢測驗證。屬于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必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六)市場前景。申報單位具備產品設計及主要關鍵部件的制造能力,且首臺(套)產品已在相關領域應用,應提供近兩年重大工程應用或產業化應用等初步市場業績證明。
二、認定程序
(一)自主申報。各申報單位根據通知要求準備好相應材料,通過寧波企業綜合服務大平臺(網址:https://qf.ningbo.gov.cn/qykj/policy-project,浙里辦企業帳號登錄)政策服務版塊,按照申報系統要求如實、準確、詳細填寫資料或上傳資料。線上申報截止日期為9月10日,截止日期后申報通道關閉。申報單位需向屬地經信部門提交1份紙質申報材料(加蓋單位騎縫章),紙質申報材料應與網上申報填報信息保持一致。
(二)屬地推薦。各地經信部門對屬地企業的申報資料、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核,并將《申報信息匯總表》、《申報項目產業化應用情況匯總表》連同紙質申報材料,于9月13日前行文報市經信局(汽車產業與高端裝備處)。
(三)綜合評議。市經信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專家召開評審答辯會進行綜合評議,答辯會另行通知。
(四)發文認定。根據綜合評議結果,擇優確定擬認定的首臺(套)裝備產品并進行公示,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予以發文認定。
三、其他事項
(一)每家單位僅限擇優申報一個裝備首臺(套)產品。
(二)申報國際首臺(套)認定的,要求獲得至少一名院士或者兩名浙江省特級專家及相當層次專家推薦。
(三)擇優推薦本次認定產品申報省經信廳年度首臺(套)裝備。
(四)在線上傳的產品照片、設備現場生產視頻資料,是指申報產品在交付使用后正常運行生產的圖片、視頻等資料,并非申報單位制造該申報產品時拍攝的照片、視頻等。若照片或視頻容量過大,無法上傳,可隨電子版材料一并發送至指定郵箱(cqdnbjxj@163.com)。
(五)對符合工信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要求,且在當年首次獲得中央財政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保險補償的裝備產品,直接列入當年度國內首臺(套)裝備公示名單,不再重復申報認定。
聯系人:崔乾東,聯系電話:89292046;在線填報技術咨詢薛老師,聯系電話:15158357256。
附件.doc
1.2024年度寧波市首臺(套)裝備申報表
2.寧波市首臺(套)裝備申報書編寫提綱
3.寧波市首臺(套)裝備申報承諾書
4.2024年度寧波市首臺(套)裝備申報信息匯總表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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