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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政策標準】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發布了《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2024年本)》(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旨在進一步鞏固水泥玻璃行業去產能成果,優化產業布局,促進市場供需動態平衡,推動水泥玻璃行業高質量發展。
據悉,《辦法》明確規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類所有制企業新建、改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項目,必須嚴格遵守產能置換原則。除特定情形外,如依托現有水泥窯和玻璃熔窯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或新建特定規模的工業用平板玻璃項目,嚴禁備案新增產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項目。確有必要新建、改建的,必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實施等量或減量產能置換。
在產能置換的具體實施上,《辦法》對置換比例、置換條件、置換流程等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其中,位于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產能置換比例分別不低于2:1和1.25:1,非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則分別為1.5:1和1:1。此外,還明確了不能用于產能置換的幾種情形,包括屬于國家淘汰類的產能、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的產能等。
同時,《辦法》也強調了產能置換方案的制定、審核、公示、公告等流程,確保產能置換工作的公開、透明和合規性。跨省置換的產能還需經過聽證會等程序,充分論證產能置換方案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和區域發展要求。
對于產能置換方案的執行,《辦法》也提出了嚴格的要求。產能置換方案自公告之日起兩年內,項目建設企業應完成備案和環評等手續,三年內完成項目建設并點火投產。如產能置換方案未實施或內容發生重大變更,需經協商一致后撤銷或變更,并向社會公告。
此外,《辦法》還鼓勵企業通過產能置換推動技術升級和綠色發展。如湖北、云南、貴州、四川、安徽等五省新建水泥窯生產線處置磷(鈦、氟)石膏,且替代石灰石原料70%以上的,可以在省內實施等量置換,并由本省統籌調節全省產能。
工業和信息化部表示,將繼續加強對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工作的監管和指導,確保《辦法》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同時,也鼓勵行業協會、企業、公眾等各方共同參與監督,推動水泥玻璃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此次《辦法》的發布,不僅為水泥玻璃行業的產能置換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規范,也為行業的健康發展和市場供需平衡注入了新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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