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樣品采集需要準備的采樣器具有如下幾類。
(1)工具類包括鐵鍬、鐵鏟、圓狀取土鉆、螺旋取土鉆、竹片以及適合特殊采樣要求的工具等。
(2)器材類 包括GPs、羅盤、照相機、膠卷、卷尺、鋁盒、樣品袋、樣品箱等。
(3)文具類 包括樣品標簽、采樣記錄表、鉛筆、資料夾等。
(4)安全防護用品 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藥品箱等。
(5)采樣用車輛
土壤樣品的采集一般分幾個階段?
樣品采集一般按三個階段進行。
(1)前期采樣 根據背景資料與現場考察結果,采集一定數量的樣品分析測定,用于初步驗證污染物空間分異性和判斷土壤污染程度,為制定監(jiān)測方案(選擇布點方式和確定監(jiān)測項目及樣品數量)提供依據,前期采樣可與現場調查同時進行。
(2)正式采樣按照監(jiān)測方案,實施現場采樣。
(3)補充采樣 正式采樣測試后,發(fā)現布設的樣點沒有滿足
總體設計需要’,則要增設采樣點補充采樣。
面積較小的土壤污染調查和突發(fā)性土壤污染事故調查可直接采樣。
怎樣選擇土壤采樣點?
監(jiān)測點應設在土壤類型、分布面積、地理位置、土壤性狀、施肥水平、種植制度等方面都具有代表性的,不受其他耕種、利用和自然因素干擾的地塊上。監(jiān)測點一經設定,如無特殊情況,應保持其穩(wěn)定性,長期不要變動,必須變動的應報經省監(jiān)測主持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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