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儀器網 生物醫藥】2018年中旬,長生生物“問題疫苗”事件持續發酵,一時間各種輿論甚囂塵上,為國民帶來了極大的恐慌,更導致了國產疫苗信用體系一再崩塌。時過半年,問題疫苗已經被追究到底,但傷害已經造成,換言之,國民對國產疫苗的顧慮依舊深深埋藏在心里深處。加強疫苗管理,保證生命健康的工作仍然不可松懈。
2018年11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見稿)》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發布(以下簡稱《疫苗意見稿》)。《疫苗意見稿》中對疫苗的管理涉及研制、上市許可、生產和批簽發、疫苗流通等多個環節。長生生物一案,既加強了民眾的警惕性,也大大提高了政府對疫苗的管制措施。新版《疫苗意見稿》還明確規定,疫苗將實行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疫苗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也將問責到人。對疫苗行業而言,征求意見稿的出臺將重新洗牌整個格局,也將為疫苗業的真正“有志之士”帶來新的發展契機。
同年12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對疫苗管理法草案進行分組審議。會議征集多方意見,全面完善疫苗法案的制定。一眾與會人員就疫苗草案的信息公布、全鏈條監管、疫苗費用和定價、疫苗接種和保險和進口疫苗管理等諸多方面,提出整改意見。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有超過40家疫苗企業,除智飛生物、康泰生物、沃森生物和華蘭生物4家上市公司,中國生物技術集團旗下的8家國字號企業外,僅有3個上市疫苗品種的企業有2家,還有7家只有1個或2個疫苗品種。在集約化和疫苗升級淘汰制度下,研發能力更強、操作更規范的疫苗企業將獲得政策支持和行業整合等發展機會。
疫苗作為一種特殊藥品,在人類的成長過程中必不可少。正是因為疫苗的不可或缺,“問題疫苗”造成的危害范圍才不可估量。對用戶而言,接種疫苗的初衷是為了預防疾病,提高抵抗力,而對部分缺乏社會責任感的企業而言,利益才是企業發展的重中之重。疫苗本身的特性又決定了其不合格之處,基本不可能通過肉眼識別得以辨出真偽,因此,政府的管理顯得至關重要。
12月23日,疫苗管理法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草案就疫苗管理單獨立法,突出疫苗管理特點,強化疫苗的風險管理、全程控制、嚴格監管和社會共治,切實保證疫苗安全、有效和規范接種。疫苗管理單獨立法,有利于進一步提高疫苗管理措施的性和穩定性。
疫苗法案不斷更新,既是出于時代發展的訴求,也是社會長治久安、民眾身體康健的保障。疫苗安全重于泰山,隨著疫苗案件打擊力度的進一步加大,我國疫苗行業的發展也將朝著日益規范穩健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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