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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政策標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是生態環境保護的一個重要領域。固體廢物按來源大致可分為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三種。此外,還有農業固體廢物、
建筑廢料及棄土。固體廢物如不加妥善收集、利用和處理處置將會污染大氣、水體和土壤,危害人體健康。
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發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失活脫硝催化劑再生污染控制技術規范>和<含鉻皮革廢料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的公告》,以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和指導失活脫硝催化劑再生過程的污染控制和含鉻皮革廢料的污染控制,制定兩項標準。
《失活脫硝催化劑再生污染控制技術規范》
該標準規定了失活脫硝催化劑再生過程的總體要求、再生過程污染控制技術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和運行環境管理要求,適用于火電廠失活脫硝催化劑再生過程的污染控制,可作為失活脫硝催化劑再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和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的技術參考依據。
標準中包括適用范圍、術語和定義、總體要求、再生工藝過程污染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環境管理要求。其中明確,失活脫硝催化劑再生工藝應遵循處理效果最優、二次污染最小原則,選擇節水、節能、高效、低污染的技術和設備。 同時提到失活脫硝催化劑典型再生工藝應包括預處理、物理
清洗、
化學清洗、活性植入、熱處理等工序。
《含鉻皮革廢料污染控制技術規范》
該標準規定了含鉻皮革廢料在收集、貯存、轉移、利用和處置過程中的污染控制技術要求,以及污 染物排放控制與環境監測要求和環境管理要求,適用于含鉻皮革廢料收集、貯存、轉移、利用和處置過程的污染控制,可作為含鉻皮革廢料利用和處置有關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清潔生產審核等的技術參考。
標準在總體要求中提出,含鉻皮革廢料污染防治應堅持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原則,采取措施減少含鉻皮革廢料產生量,盡可能對含鉻皮革廢料進行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含鉻皮革廢料焚燒和填埋量,控制環境風險。同時,在含鉻皮革廢料利用、處置過程中,因裝卸、設備故障及檢修等原因造成撒落的含鉻皮革廢料應及時收集,并返回含鉻皮革廢料貯存設施或利用、處置工藝過程。
兩項標準自2023年4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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