瀝青延度試驗
目的與適用范圍
本方法適用于測定道路石油瀝青、液體瀝青蒸餾殘留物和乳化瀝青蒸發殘留物等材料的延度。
瀝青延度的試驗溫度與拉伸速率可根據要求采用,通常采用的試驗溫度為25℃、15℃、10℃或5℃,拉伸速度為5cm/min±0.25cm/min。當低溫采用1cm/min±0.05cm/min拉伸速度時,應在報告中注明。
1 儀具與材料
1.1 延度儀:將試件浸沒于水中,能保持規定的試驗溫度及按照規定拉伸試件且試驗時無明顯振動的延度儀均可使用。
1.2 試模:黃銅制,由兩個端模和兩個側模組成。試模內側表面粗糙度Ra0.2μm。
1.3 試模底板:玻璃板或磨光的銅板、不銹鋼板(表面粗糙度Ra0.2μm)。
1.4 恒溫水槽:容量不少于10L,控制溫度的準確度0.1℃,水槽中應設有帶孔擱架,擱架距水槽不得少于50mm。試件進入水中深度不小于100mm.
1.5 溫度計0℃~50℃,分度為0.1℃。
1.6 砂浴或其它加熱爐具。
1.7 甘油*隔離劑(甘油與*的質量比2:1)。
1.8 其它:平刮刀、石棉網、酒精、食鹽等。
*您想獲取產品的資料:
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