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機 產品型號:ZY6017F 產品用途:適用于在規定條件下判斷建筑材料是否具有可燃性試驗方法。 廠家價格:非標定制價格不一,歡迎選型報價!
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機適用于在規定條件下判斷建筑材料是否具有可燃性試驗方法。
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機符合GB/T8626-2007《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試驗標準。
1.整套配置:本試驗機由控制箱、燃燒箱本體、燃燒器、電磁閥、高壓點火器、信號控制線及試樣支架組成。
2.燃燒箱:由不銹鋼鋼板制作,并安裝有耐熱玻璃門,便于從箱體的正面和一個側面進行試驗操作和觀察,燃燒箱通過箱體底部的方形盒體進行自然通風,方形盒體由厚度為1.5mm的不銹鋼制作,盒體高度為50mm,開敞面積為25mm×25mm。
為達到自然通風目的,箱體放置在高40mm的支座上,以使箱體底部存在一個通風空氣隙。
箱體正面兩支座之間的空氣隙應予以封閉,在只點燃燃燒器和打開抽風罩的條件下,測量的箱體煙道內的空氣流速應為(0.7±0.1)m/s。燃燒箱應放置在合適的抽風罩下方。
3.燃燒器:
3.1安裝在水平鋼板上,可垂直或與垂直軸線45°角使用。并可沿燃燒箱中心線方向前后平穩移動。
3.2規格:由孔徑為¢0.17mm 的噴嘴和調節閥組成,并設有四個¢4mm 的空氣吸入孔。
3.3安裝有一個微調閥,以調節火焰高度。
4.燃氣:純度≥95%的商用丙烷,為使燃燒器在45º角方向上保持火焰穩定,燃氣壓力在10kpa~50kpa范圍內可調節。
5.試樣夾:由兩個U型不銹鋼框架構成,寬15mm,厚(5±1)mm。框架垂直懸掛在掛桿上,以使試樣的底面中心線和底面邊緣可以直接受火。
為避免試樣歪斜,用螺釘或夾具將兩個試樣框架卡緊。采用的固定方式能保證試樣在整個試驗過程中不會移動。
6.特殊試樣夾:試樣框架為2個寬(20±1)mm、厚(5±1)mm的不銹鋼U形框架。
7.掛桿:固定在垂直立柱(支柱)上,以使試樣夾能垂直懸掛,燃燒器火焰能作用于試樣。
對于邊緣點火方式和表面點火方式,試樣底面與金屬網上方水平鋼板的上面之間的距離應分別為(125±10)mm和(85±10)mm。
8.試樣模板:為兩塊金屬板,其中一塊:長250mm,寬90mm,另一塊長250mm,寬180mm。
9.火焰檢查裝置:
9.1火焰高度測量工具:以燃燒器上某一固定點為測量起點,能測量火焰高度為20mm。偏差為±0.1mm。
9.2 用于邊緣點火的點火定位器:能插入燃燒器噴嘴的長16mm的抽取式定位器,用以確定同預先設定火焰在試樣上的接觸點的距離。
9.3 用于表面點火的點火定位器:能插入燃燒器的抽取式錐形定位儀,用以確定燃燒器前端邊緣與試樣表面的距離為5mm。
10.計時器:能持續記錄時間,并顯示到秒,量程為0~99.99S,精度≤1s/h。
11.風速儀:精度為±0.1m/s,用以測量燃燒箱頂部出口的空氣流速。
12.濾紙和收集盤:
12.1濾紙:未經染色的嶄新濾紙,面密度為60kg/m2,含灰量小于0.1%。
12.2收集盤:采用鋁箔紙制作的收集盤,100mm×50mm,深10mm。收集盤放在試樣正下方,每次試驗后應更換收集盤。
13.放焰時間:0 ~ 99 分 99 秒可設定。
14.持燃時間:0 ~ 99 分 99 秒可設定。
15.火焰高度:20±2mm。
16.點火系統:高壓電子點火,自動點火、復位。
17.抽風罩:位于燃燒箱上方,滿足燃燒使用。
18.電源電壓:AC220V±10%,50Hz。
1.本機器結構由燃燒箱、控制箱,兩部份組成。
2.燃燒箱尺寸:L700*W400*H810(mm)。
3.機箱材質:燃燒箱體采用優質(t=1.5mm)304不鋼板,數控機床加工成型,圓弧造型美觀大方,不銹鋼方形盒體。
4.控制箱采用優質(t=1.5mm)靜電鋼板。
5.噴燈:由我公司自制,黃銅材料,符合GB/T8626標準要求。
6.其它機械零件材質采用304不銹鋼或A3料加厚電鍍,防腐防銹。
7.采用板卡+微機控制,具有結構合理、性能穩定、操作簡便等優點。
1.地面平整,通風良好,不含易燃、易爆、腐蝕性氣體和粉塵。
2.附近沒有強電磁輻射源。
3.設備周圍留有適當的維護空間。
4.溫度:25℃~35℃。
5.AC220V/50HZ。
6.電壓允許波動范圍:220V±10% 。
7.頻率允許波動范圍: 50Hz±1%。
8.要求用戶在安裝現場為設備配置相應容量的空、燃氣氣源,配備電源,并且此電源必須是獨立專門供本設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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