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噪聲:A 聲級≤ 75dB(A)
(大門前1m 離地面高度1.2m 處,自由空間中測量)
2、溫度指標:
高溫箱⑴預熱上限溫度:+200℃
⑵升溫時間:常溫→+200℃ ≤ 45min(儲能時間)
注:升溫時間為高溫箱單獨運轉時的性能
低溫箱⑴ 預冷下限溫度:-70℃
⑵ 降溫時間: 常溫→-70℃≤ 60min(儲能時間)
注:降溫時間為低溫箱單獨運轉時的性能
沖擊溫度⑴ 高溫沖擊溫度范圍:+60℃~+150℃
⑵ 低溫沖擊溫度范圍:-55℃~-10℃
溫度波動度:≤ ±0.5℃
溫度均勻度:≤ ±2.0℃
沖擊試驗條件高溫沖擊:+60℃~+150℃ 高溫暴露時間15min 以上
低溫沖擊:-55℃~-10℃ 低溫暴露時間15min 以上
溫度偏差±2.0℃(≤ +150℃時)±3.0℃(>+150℃時)
溫度分辨率0.01℃
沖擊試驗方式:氣動垂直吊籃式
除霜設置:手動或者自動除霜
除霜周期標準:除霜周期為20 個循環除霜一次(可選配20-200 個循環除霜一次;
200-500 個循環除霜一次;500-1000 個循環除霜一次),外加低溫干燥處理器
沖擊恢復時間:≤ 3min 以內完成
標準負載能力:300W 發熱量5kg 鋁片
3、試樣限制和測試方法:
本試驗設備禁止
易爆、易燃、易揮發性物質試樣的試驗及儲存
腐蝕性物質試樣的試驗及儲存
生物試樣的試驗或儲存
強電磁發射源試樣的試驗及儲存
放射性物質試樣的試驗及儲存
劇毒物質試樣的試驗及儲存
試驗或儲存過程中可能產生劇毒物質的試樣的試驗及儲存
測試標準
GB/T 2423.1—2008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試驗A:低溫試驗
GB/T 2423.2—2008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試驗B:高溫試驗
GB/T 2423.22—2002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試驗N:溫度變化
GJB 150.3A-2009 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第3 部分:高溫試驗GJB
150.4A-2009 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第4 部分:低溫試驗GJB
150.5A-2009 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第9 部分:溫度沖擊試驗
GJB360A-1996 電子及電器元件試驗方法方法107 條件A、B、F
MIL-STD-202G METHOD 107G THERMAL SHOCK
GB/T 10592-2008 高低溫試驗箱技術條件
GB/T 5170.1-2008 基本參數檢定方法總則
GB/T 5170.2-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設備檢驗方法溫度試驗設備
環境試驗設備溫度、濕度校準規范:JJF1101—2003